满足eb1a其中三项标准,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就一定会获批?
首先满足eb1a十项标准中的三项未必会获批。EB-1A杰出人才移民适用于在科学、艺术、体育、商业和教育领域的杰出人士。
例如,一般的企业家以及高级管理类的申请人都是需要符合“知名机构的重要领导职务”、“媒体报道”以及 “薪资高过同行”这些条件。另外,如果是医生或者教授这类的专业人士,“论文”、“书籍”以及 “协会/机构”这几项就会成为他们申请EB-1A的主要条件。
总而言之,杰出人才移民的主要特点是不需要有美国雇主、不需要在美国投资,不需要办理劳工证,不受学历英文水平和年龄等限制,申请批准后也无需排期等待,就可以直接申请全家无条件永久绿卡。这样看来,美国EB-1A杰出人才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申请条件有两个:第一是申请人是全球知名的杰出人才,曾经获得过诺贝尔奖、奥斯卡奖、奥运冠军等国际著名奖项;第二是申请人满足十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下面介绍十项标准。
1.全国性或国际性的奖项
在自身的领域有获得过全国或国际性认可的奖项以证明在其领域具有优异的成就。
2.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
申请人所在一些的协会或者组织在行业中越有名,并且参与的门槛越高对申请就越有帮助。另外,如果申请人在这些协会中是有任职的,或者被协会邀请入会的也能够对申请起到正面的作用。
3.被专业刊物、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流媒体报道
主要媒体上发表过关于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的报道,或曾有重要媒体报道过申请者以及申请者在所属专业领域内的成就(发表文章必须包括标题、日期、作者、必要时应加以翻译)。
内容可以是申请人的个人专访,媒体以其单人为主体进行介绍或点评,对其做出正面评价;或对报道申请人工作相关的学术成果、工作成就的报道,内容应与申请人有密切的关系,表达对申请人的认可。
媒体的形式不限,媒体平台的大小是被关注的重要因素,由于不同媒体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不尽相同,该平台应至少具有全国性或国际性的传播资质。
4. 担任评判其他人作品的评委
在自身的领域曾经以个人或者委员的身份担任评审,对其领域或者其他相关的领域内的作品进行鉴定。例如,担任评委或裁判点评、评判业内赛事,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等,通过在行业内担任相关工作体现其在所属领域的影响力和评判地位。
5.原创性贡献/独特价值
申请人要证明自身贡献在行业内的独创性或原创性,比较好理解的是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其次,要证明这个原创在行业的重要贡献。
6.出版学术性的论文、书籍或著作
在所属专业领域内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的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在这项类别中,如果是论文,那么论文的引用量会直接反应申请人学术研究成果的行业价值和行业影响力。如果是书籍,那么书籍的发行量、销量,或书籍用途是直接反应书籍价值的参考因素。
7.作品在艺术展览上展出或展示
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其他场所上,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这一类比较适合艺术领域的申请人,如举办画展、摄影展、设计作品展等。展览中作品本身在业内引起的反响,或被媒体报导的篇幅和评价,以及受到专业人士或大众的关注等,任何作品产生的正面影响力都是申请人专业能力的一种表现和证明。
8. 在知名组织或者工作团队担任关键性的领导角色
申请人在所属的机构以及在业内是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例如是在某个协会或者公司团队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且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9.收入属同行中的较高水平
申请人在相关领域的薪资、报酬以及待遇都是高过其他同行。
10.艺术表演获得的商业成功
申请人在表演或者艺术的领域曾经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例如通过票房、影片、录影带等等的销量的到理想的成绩。
基于以上的申请条件,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并不是高不可攀的,并不仅仅适用于成功人士、名人或者高淨值人士。实际上,只要在本领域内拥有顶尖的成就,就可以申请。只要申请材料可以证明申请人在所属的领域里是优秀人才、杰出的成绩具有持续性且在抵达美国之后有意继续在所属的专业领域工作,为美国带来实质性的收益。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案子即使提交的材料中有十项标准中的三项论据也可能会被拒签,尤其是一些自己准备DIY材料并没有委托专业移民机构的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