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雇主担保移民对申请人的要求不同,排期也不同
美国雇主担保移民主要集中在eb1b、eb1c、EB2和EB3技术和非技术类别。EB1b要求雇主为研究或教学提供永久性工作承诺。EB2一般需要雇主,但符合NIW的申请人可以豁免。EB3必须是要有雇主,无论是技术性的还是非技术性的。
一、EB1: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这一优先类别还包括杰出的教授或研究人员以及跨国公司高管和经理。然而,一般来说,eb1a与雇主无关。申请人只需证明其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的非凡能力即可。
1.EB1b与业主担保相关。适用于具有三年以上教学或研究经验的优秀教授和研究人员,在国际上享有较高声誉。这一类别的申请人必须来到美国,在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从事终身职位、终身职位或类似的研究职位。潜在雇主必须提供就业机会,并向移民局提交外籍工人移民申请表I-140。
2.EB1c适用于受雇于海外子公司、母公司、附属公司或美国雇主分支机构之一至少三年以上的跨国经理或高管。申请人在美国境外的工作必须是管理或履行职责,申请人必须从事管理或履行职责。潜在雇主必须提供就业机会,并对移民局提交外籍工人移民申请表I-140。
二、EB2:具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和具有特殊能力且符合这些政策要求的人员通常必须持有美国劳工部批准的劳动文件,并且需要就业机会。美国雇主必须代表申请人提交外国工人移民申请表I-140。申请人可以申请豁免,称为国家利益豁免。符合国家利益的,免予办理劳动证。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外国工人移民申请表I-140和国家利益证明自行申请。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和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可以获得全球年度就业移民签证限额的28.6%,以及任何未使用的就业优先签证。
1.拥有高级学位(超过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并在该行业至少有五年经验的专业人士;
2.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具有非凡能力的人。优秀的能力意味着拥有远远高于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的专业知识;
三.美国EB3:技术工人、专业人员和非技术工人(其他工人)的第三优先申请人必须持有经批准的外国工人移民申请表I-140,应由潜在雇主提交。所有此类工人通常需要劳动部批准的劳动证书。熟练工人、专业工人和非熟练工人(其他工人)获得全球年度就业移民签证限额的28.6%,以及第一和第二优先就业类别中未使用的签证。
1.技术工人是指工作需要至少2年培训或非临时或季节性工作经验的工人;
2.专业人士是指其工作至少需要美国大学或学院的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历的专业人士;
3.非熟练工人(其他工人)是指那些能够填补需要不到两年培训或非临时或季节性经验的职位的人;
可以看出,与美国雇主担保相关的移民签证对申请人的要求是不同的,不同类型的签证所需的排期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