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家EB-1A杰出人才移民上诉案例分析

申请人是一名材料科学家,2016年本科毕业,2018年取得化学硕士学位,现在申请人持有H-1B签证在加州工作。

在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中,申请人提交了评审,原创性贡献和学术文章证据。移民局审理认为申请人符合评审和学术文章标准。在上诉中申请人称自己也符合原创性贡献标准。

关于原创性贡献证据,申请人提交了2015年到2020年的11篇文章及影响因子。一份打印于2021年10月的谷歌学术搜索的打印文件显示了在此之前每篇文章的引用次数。申请人引用次数最多的三篇文章如下:

2020年发表在ACS Nano上的一篇文章的引用量是249;2019年发表在joule 上一篇的论文引用量是177;2020年发表在Nano Letters 上的一篇文章引用量是132;2015年至2020年间发表的其他十篇文章的累计引用量平均少于50次,累计引用总数为841次。

发表在ACS Nano文章在其出版年份中排名前0.01%,来自Joule和NanoLetters的文章各占前0.1%。根据这些信息,可以合理地得出结论:相对于材料科学领域的其他文章,申请人的文章被大量引用。

根据大量引用以及引用工作的重大影响,申请人在本领域做出了重大贡献,符合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的原创性贡献标准。

由于申请人满足了初始证据标准,下一步移民局将审查申请人是否通过优势证据证明了他在国内或国际上的持续赞誉,以及他是该领域最高比例的少数人之一,并且成就获得了领域内专家的认可。

申请人是发表在ACS Nano上的文章的八位合著者之一,附的证明信来自合著者,描述了整个项目,但是没有显示八位合著者之间的分工,无法确定申请人在整个项目中的贡献。

且申请人并没有提交ACS Nano文章的完整副本,提交的其他证据也没有揭示文章中缺失的部分是否更清楚地说明了申请人对项目的贡献。

在评审证据中,审稿是学术界的例行活动,而不是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的反映。同样,学术文章也是是科学研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他的论文影响因子很高,但是影响因子作为总体引用频率的指标也不意味着在这些期刊上发表文章的研究人员比同行更受到认可。

移民局承认,申请人已经在材料科学领域进行了研究,不仅对公共治疗,而且对清洁能源生产也有影响。但虽然合作者包括一些很杰出的人,但是申请人本人尚未达到杰出的标准。因此申请人不支持申请人作为个人获得持续国内或国际赞誉的调查结果。

申请没有证明有资格成为具有非凡能力的个人。EB-1A移民上诉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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