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通空调工程师EB-1A杰出人才移民上诉案例
申请人是加州和得州的持牌专业工程师,2012年本科毕业取得材料工程学士学位,2015年获得机械工程大学理学硕士学位。在2021年1月提交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时,他被聘为HVAC(暖通空调系统)的项目工程师。
在递交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时,申请人提交了奖项、会员、评审、学术文章、展览展示和领导力六项证据。经审理,移民局认定申请人只符合学术文章标准。
关于EB-1A杰出人才移民奖项,申请人提交了三项证据。但根据证据有2项是在递交EB-1A移民申请I-140之后举行的,因此只讨论2020年的奖项。
证据显示,这个比赛是一场大学生竞赛,举办方明确表示希望参赛者在导师的指导下参赛,未明确非学生是否可以参赛。
本次比赛有14支队伍参赛,申请人的双人团体获得了第五名。证据中也没有奖品或者在授予机构得到认可的证据,因为获奖通知是通过大学官方出版物和邮件告知的。
因此不满足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奖项标准。
关于EB-1A杰出人才移民协会会员标准,申请人提交了2015-2021年作为材料工程领域的专业协会委员会成员的证据,包括如会章程,但是没有证据显示加入协会需要本领域专家的评选。移民局认定委员会成员是为了履行职能而组建的。
基于这种有限的影响,不能确定申请人被任命为委员会成员需要“杰出的成就”,也没有评选标准,因此申请人不满足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协会会员标准。
在补件中,申请人还提供了美国同领域协会成员资格的证据,委员会的名册显示申请人于3月2日开始其无投票权成员的任期,在申请时(2021年1月)还不是该协会成员,因此不满足申请标准。
关于EB-1A杰出人才移民评审标准,申请人提交了2015年10月出席委员会工业奖提名会议的证据,会议纪要显示会议确定了奖项的被提名人,但没有详细说明或表明被提名人或其作品已经或将要由委员会审查。
移民局认定,证据不能证明他个人作为小组成员实际上参与了对他人工作的评判。在补件中,申请人还提供了美国同领域学会委员会活动有关的证据,同样的申请提交之后的证据不符合标准。
关于EB-1A杰出人才移民展览展示标准,申请人提交了论文和在行业标准贸易展览会上的演讲证据。移民局承认申请人在科学会议上展示了研究工作,但是场地不是艺术展览或者陈列柜,因此不符合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展览展示证据。
综上,申请人未能满足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十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因此上诉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