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A十项标准之媒体报道
本篇分享一个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商业人士的上诉案例,申请人递交的材料仅满足了十项初步证据标准中的领导力/关键角色和媒体报道这两项证据标准,但是媒体报道没有满足要求。
在最初的申请中,申请人声称他的成就已经被韩国媒体报道,且媒体报道有18篇,媒体平台包括,韩国每日经济新,韩国经济日报,今日亚洲、hankyung网站等。
这是一个特别典型的媒体报道被拒的案例。第一,这18篇文章,其中要么提到他的名字,要么是关于他在该领域的工作。但是,没有一篇文章包含作者,同时并非所有文章都是专门关于申请人在该领域工作成就的。
注意:媒体报道必须是发表在专业媒体或者主流媒体上的,且报道的内容必须是与申请人本领域的工作相关。
第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中有的没有提供英文翻译,提供了的翻译中似乎增加了原始文件中没有的信息。因此,它们不是准确的描述,并降低了它们的证明价值。第三,发行的媒体的权威性不够。
在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文案论证中,媒体报道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不仅可以作为单独证据放在第三项中,还可以放在奖项、评审、独特价值等中作为证据来使用。因此,递交的材料一档要符合标准。